锦南街办〔2012〕34号
关于印发《锦南街道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行政村:
为切实做好当前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工作,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和临质发[2012]28号文件精神,决定于5月份在全街道开展一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现将《锦南街道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附件:锦南街道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调查表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南街道办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锦南街道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
排查清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当前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巩固我街道食品综合治理成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决定5月份在全街道开展一次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食品质量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问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
二、工作目标
围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问题及潜在风险,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全面、严密的隐患排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准入和退出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我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责任分工
本次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由街道办负总责,领导小组成员要强化监管责任,各行政村要明确各自职责,抓紧抓实食品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大清理、大排查工作,不能有丝毫懈怠和放松。
四、工作步骤
排查清理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5月8日至5月16日)。
根据《临安市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清理方案》要求,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隐患排查重点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二)集中排查清理阶段(5月17日至5月24日)。
抓住重点,按照计划,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各行政村要积极组织开展所有获证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的摸排工作,对确有违法事实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5月25日至5月底)。
街道对排查清理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并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五、工作重点
(一)排查范围
街道辖区所有获证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
(二)重点排查产品范围:以笋制品、坚果炒货、糕点、酒类、饮用天然水、豆制品为重点产品。
(三)重点排查对象:以曾经出现较多问题或较严重问题的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检查的对象。
(四)重点排查内容:
1、企业资质情况:企业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有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生产条件变更后是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企业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相关产品是否有原材料采购验证记录(包括在采购原辅材料时供货单位提供的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报告和记录)、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有效。
3、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企业再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是剂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做到“三专”:专人管理、专库(柜)存放、专帐登记;食品添加剂采购、领用、使用记录台账是否健全;现场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备案。
4、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厂区内环境、生产加工设施是否清洁卫生、生产必备设备摆放是否杂乱维护不到位、产品投料记录是否齐全、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记录是否齐全、生产中是否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原料、半成品、成品摆放是否杂乱并存在交叉污染现象、设备损坏是否标注、生产人员是否洗手更衣。
5、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检验设备是否损坏或缺失、化学试剂是否过期、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出厂检验记录是否齐全、全年有无第三方检验报告。
6、不合格品管理情况: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产品有无处理记录。
7、产品标准情况:执行的企业产品标准是否备案、其他相关国家安全标准是否收集。
8、不安全食品召回:企业是否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召回记录是否齐全、有没有对不合格原因分析自查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召回是否发布、召回产品处理是否规范、召回工作有否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
9从业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有无健康证、重点环节从业人员全年有无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知识的培训记录。
10、委托加工情况:生产企业接受委托加工是否备案、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
11、食品标识标签情况: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强制性要求,是否与产品实际情况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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