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意见
各机关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推进机关日常工作顺利运转,特制定以下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考勤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度,每天上班后应在党政办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2、对因工作需要下村、开会、出差或因生病等实际情况不能当天签到的,由本人填写《考勤情况说明》,经科室主任核准,报党政办备案。
3、考勤结果与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相挂钩,对不签到又不能作出说明或已作出说明但未经科室主任核准的,按绩效考核有关规定扣分。
4、兰锦城中村改造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按照项目要求,在指挥部进行考勤。
二、请(休)假制度
本规定的请假主要指事假和病假,对于婚假、产假、哺乳假、年休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值班的,必须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工资、福利、奖金停发。
2、机关工作人员请假1天(含1天)以内,经分管领导批准,报党政办备案。请假1天以上的须办理请假条,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批准,报党政办备案。班子成员请假须报党工委书记批准。
三、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1、上班时间若外出办事,如开会、联系工作、下村下企服务等,必须告知科室主任或党政办,并设置好去向牌,保持与实际去向一致。
2、上班时间要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四条禁令”:禁止在上班时间利用网络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等;禁止在上班时间串门聊天、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四、文档管理制度
1、文件印发:党工委、办事处下发的文件,有关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初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并在党政办进行登记和编号后方能印发;所有文件均由起草人到党政办填写文件签发单,由党政办主任统一审核把关,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印发。
2、来文归档:上级来文,视来文情况由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签阅后分发处理。经办人在阅处后的3天内归还党政办,收集归档,如需长期使用,可复印备用。
3、档案管理:
①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印发各类函件及按规定必须装订归档的其它文件,年底由党政办负责装订归档,统一管理。
②需要归档的各类文件、报表、图册、照片、典型稿件,由各办提供,党政办统一搜集,统一管理,各办公室应确定相对固定人员负责档案工作。作好本办的工作日志和重大事项及会议记录,年终归档,大事记交由党政办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所积累的表册、图片、相片等都归单位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
③若因未及时交出档案资料,尤其是重要档案,造成档案资料损坏、丢失,进而影响到全街道总体工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印章管理制度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公章由办公室文书专人保管,并对公章使用情况做好登记。
2、领导签发的正式文件,办公室可以直接加盖公章,遇特殊情况需及时上报的正式文件,由分管领导签字,并报主要领导,由办公室盖章之后,领导补签字。
3、报市委、市政府及两办的重要材料,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再由办公室盖章。上报其他部门的业务材料需要加盖党工委、办事处公章的,一律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主要领导过目,再由办公室盖章。
4、重要合同、协议类需要盖章的,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提请法律顾问提出司法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主要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盖章。
5、一般性的说明、介绍信由办公室把关、盖章。遇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或介绍信等,报分管领导、经主要领导审核,由办公室盖章。
6、公章原则上不准带离办公室。如确工作需要外借使用的,经办人在征求主要领导同意后,并在《公章借用登记薄》上签字,注明外借时间,外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并注明归还时间。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六、就餐管理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早餐、午餐和晚上值班以及加班就餐均安排在机关食堂,严格按就餐时间就餐。
2、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用餐,接待人到党政办领取就餐联系单,由党政办凭联系单统一安排。
3、如工作需要到食堂外就餐的,接待人到党政办领取就餐联系单,经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同意,并由分管领导签字,交党政办凭联系单联系安排。
4、来客接待的用餐标准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得超标(一般食堂就餐每人30元以内(不含酒水),其他地点就餐每人60元以内(不含酒水)。不得使用各类高档酒、烟,不得安排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工作日中餐一律不得安排酒水(招商引资和接待外省客人除外);
5、在食堂外其他地点接待的,餐费结算按照公务卡等规定执行(在公务卡推行之前,一律用现金支付,不得在任何饭店挂账;在财务报销时,需凭联系单、发票和清单)。
七、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1、原则上所有办公用品,统一由党政办采购。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工作人员向党政办领取。
2、各科室需采购办公用品,须到党政办领取办公用品采购单,经党工委书记或办事处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购买。
八、会议制度
1、会议管理申报制度。涉及街道的综合性会议,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党政办负责会议通知和会务组织;以街道名义召开,需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业务线会议,由分管领导牵头,经党政正职同意后,报党政办备案,由党政办会同相关科室共同负责会议通知和会务组织;其他线上会议由分管负责人牵头,由相关科室负责会议通知和会务组织,报党政办备案。党政办对时间相近、内容宜于整合的会议,提出合并召开的建议。
2、会议请假制度。对于党工委、办事处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因故需请假的,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告知会议联系人,未经批准不得缺席。
3、严肃会议纪律。实行会议签到制度,会议开始后没有签名的,将视作迟到或缺席。重要会议摆放席签、粘贴座签,对号入座。进入会场应将手机设置成“静音”状态,必要时关闭手机。
九、财务管理制度
1、票据要规范。所有发票必须是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非正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
2、手续要完备。所有票据必须由经办人和分管领导2人签字,写明事由(开支单位、用途)和日期等款项。
3、公款一律不借,不担保。确需垫付的,须有办事处主任签字同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清。
十、公共财物管理制度
1、电脑管理。上班时间严禁用电脑进行娱乐活动,一般性文字材料打印由各办公室完成。电脑维修和配件、材料购买由党政办负责联系。
2、机关工作人员对电脑、空调、资料柜、办公桌椅、饮水机等公共财物要妥善保管,珍惜爱护。下班后,必须关好门窗。如果由于管护不当,造成电脑、空调等主要公共财物损坏、遗失、被盗的,责任人要视情节作出赔偿。
3、各机关工作人员应尽可能节约能源,节支增收。在办公室无人或下班后,必须关闭有关电源,如:电灯、饮水机、电脑、空调等。特别是空调,必须做到少开,随走随关。使用电话,应在确保通话效果的前提下,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对以上十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机关干部年终考核。
本制度从2013年4月8日起执行。
临安市人民政府锦南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